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规〔 2010 〕7 号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级政府
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级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 充分发挥市级各投融资主体投融资
功能,规范各投融资主体市场运作行为, 有效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速产业结构和经济
结构的调整优化,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 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现就市级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
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审计、规划、住房保障、体育、民防、
国资等职能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 由市政府秘书长任主任, 市发改、财政部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