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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道 路 工 程
1、道路工程 — 道路专业
序
号
项
目
审 查 内 容
1 强制
性条
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 公路等)2002 版中有关城
市桥隧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
2 设计
文件
总要
求
1.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
文件。
2.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
3. 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
4.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5. 对超出规范标准限值的特别说明及论证。
3 线路
部分
1. 道路标准符合深圳市相关规划和交通需求,计算行车速度符合规定。
2. 道路平、纵线形符合规范。
3. 道路宽度及建筑限界符合规范及规划要求,并满足使用要求。
4. 道路交叉口 (平交和立交 )满足视距要求。
5.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道路满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
6. 立交部分交叉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