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定
重庆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10 月 19 日 点击: 35 次
辖市区建设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市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房
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保证高层住宅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
供水安全,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常
州市市区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定》。
该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已办理开工手续尚未施工的高层
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及时同有关单位商定,按本规定要求调整二次供水设计。
附件:常州市市区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定
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常州市市区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 确保二次供水水质、 水压和供水安全,
规范二次供水的设计、施工图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