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防止和
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
的内部装修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 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
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做到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 经济
合理。
1.0.4 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
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
和隔断的装修。
注: (1) 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 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 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