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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浆砌石工程监理细则
一、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
求,参照 SD120-84《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和有关干、浆砌石工程建
设管理法规等文件规定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上游护坡齿墙、防浪墙、放水洞引水渠、进水管出
口段坝坡排水等干、浆砌石工程。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干、浆砌石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
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
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
(2)施工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
(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
(4)施工进度计划;
(5)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
(6)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
(7)合同支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