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德 实 验 幼 儿 园 日 常 管 理 制 度
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幼教事业,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保教并重,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2、树立全心全意为家长、为幼儿服务的思想,努力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3、热爱幼儿、尊重幼儿、面向全体幼儿并注重个体差异使每个孩子得到发展与提高,坚持
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
4、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幼儿安全。
5、勤奋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科学育儿规律。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仪表、服装、举止、谈吐符合幼教工作特点。
7、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公私分明,爱园如家,服从工作安排,遵
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8、尊重家长、热情服务,与家长密切配合。
9、对家长、同事热情虚心、能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不通过家长谋取私利。
10、尊重社会公德、严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