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
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规范工地试验检测
工作行为,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第 12号)
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是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在工程
现场为质量控制和检验工作需要而设立的临时试验室,分为建设单位中心试验
室、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
第三条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地市交通 (含公路、港口)工
程质量监督站分别负责各自监督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工
作。
省交通质监站及地市交通质监站以下统称质监机构。
第四条 需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
合同文件中明确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仪器设备、场
地环境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