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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水运工程设计、施工
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
场秩序,促进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诚信自律意
识,规范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推
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办法(试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
价是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监
理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水运建设市场从业行为进行的评价。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设计企业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