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1-08-01 点击数: 637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59号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已经2011年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
一届 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黄华华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
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木材经营、 加工、运输及其管理活动。
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涉及木材经营、 加工、运输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