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创新项目
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 “省
经信委 ”)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 根据《广东省省级挖潜改
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粤财企〔 2004〕140 号)、《关于做好
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经
贸技术〔 2005〕65号)以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规章,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 Ⅰ类项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产业结构调整
项目、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投标项目、省级挖潜改造资
金支持重大装备和重点领域招投标项目以及其他省级挖潜
改造资金和省经信委系统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的
金额 2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等)和 Ⅱ类项目(省级
挖潜改造资金、省经信委系统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
的金额 200万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