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1 月 1 日,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实施,各
地也开始陆续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针对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
决通过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 ),省卫
计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进行了解读,回应了媒体相关疑问。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我还是终身只生育
一个孩子,能否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
答:按照国家确立的 “新人新办法、 老人老办法” 原则,
对新条例实施之后,即 XX年 1 月 1 日后生育一个子女且自
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在国家提倡一对
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
籍夫妻,可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
励优待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
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