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消、 下放、合并、
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事项清单
办理阶段
序
号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措施
一、取消事项
立项用地规划
许可阶段
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
证报告书审批
水利部门 取消
取消审批后,按
照放管结合、放
管并重要求,建
立健全事中事
后监管措施,全
面推行 “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方
式,对重点项目
实行重点抽查
监管。
工程建设许可
阶段
施工许可阶段
2 施工合同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取消
3 监理合同备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取消
竣工验收阶段
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审批
水利部门 取消
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
生态环境部门 取消
二、下放事项
立项用地规划
许可阶段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应急管理部门 下放 审批事项下放
后,一是加强对
市、县(区)指
导培训, 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