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统一规
定
为统一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 (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的整编 ,促进
和规范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 >>制定
<<延安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统一规定 >>(以下简称本规定 )。
1基本规定
1.0.1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
修工程、构建筑物工程等。
1.0.2 凡在本市境内施工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 ,不论其隶属关系
资质等级 ,均应执行本规定。
1.0.3 技术资料必须使用省总站统一印制加盖“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
督总站监制章” (红色 )的配套表格 ,内容填写统一要求用碳素墨水。有条件的可采
用配套光盘 ,微机打印。
1.0.4 工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