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项目之间分包发票可否混合差额和混合抵扣
A 项目取得的专业分包发票可否用于抵扣 B项目的增值税。
首先看这两个项目的计税方式是否相同,是在机构注册地
施工还是在异地是施工。
如果两个都是异地施工的简易计税项目,那么肯定不行,
差额扣除必须一一对应的。
如果两个都是一般计税项目,存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情
况,差额预交时也必须一一对应, 不能混在一起差额预交。
在机构注册地施工不存在预交,申报时是以公司的名义对
外申报不区分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2016年 17号公告》
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应该按照项目分别计算预缴税款,分
别预缴。对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该自行建立预
缴税款台帐,区分不同区县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
付的分包、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的分包款发票号、已交
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等。
建筑企业的增值税发票,总包发票和分包发票都要求在备
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地址,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