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 -87
)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
符合以下规定:
1 每拌制 100 盘但不超过 100 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 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 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