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年报表
法单位基本情况
200 年
表号 :101-1 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条: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
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
资料,不得、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
改。
01法人单位代码:
02法人单位名称: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04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05联系方式:区 号
电话号码
分 机 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网 址
06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 ;2 3
行业代码
(统计机构填写)
07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机关级别:1国家,2省,3地(市),4县(市)
登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