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企业类型 行为类别 执法科室
不良行为
代码
不良行为描述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处理
1
建筑业
施工企业
资质管理 市场科 SG-001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承
揽工程( 包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
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 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予以取缔,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
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得的,予以没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
罚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
2
建筑业
施工企业
资质管理 市场科 SG-002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
揽工程( 包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
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