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初步》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 建筑初步
课程编号:
课程学时: 56课时, 3学分
课程安排: 第 4学期( 56课时)
课程性质: 实践(理论)课
一、 教学对象
本课程针对的学生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二年级的学生。学生前期已修
过设计透视、建筑景观速写、建筑手绘表现技法综合构成、建筑制图等专业基础
课程。已具备基本的建筑制图和室内效果表现技法的基本能力;透视原理、平面
色彩和立体构成的基础理论以及现代设计历史的基本知识。
教学目的和任务
(一) 教学任务教学目的: 本课程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课
程包括设计原理部分和设计基础训练两部分。设计原理部分包括:建筑概
论,建筑的基本要素,建筑的基本知识,建筑(方案)设计的步骤,形态
构成。设计基础训练部分包括:建筑表现基本技能,建筑设计基本步骤,
建筑创作的基本方法,建筑空间组合基本规律。
(二) 教学任务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