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 5m 或者开挖深度小于 5m 但是现场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
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 基坑工程设计提出的对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检测报
警值等。
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过建设方、设计方、 监理方等认可, 必要时还需与
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第三方监测并不取代施工单位自己开展的必要的施工监测,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仍应进
行必要的施工监测。 监测单位拟定出监测方案后, 提交工程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该遵照建
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监测等单位讨论审定监测方案。当基坑工
程影响范围内有重要的市政、公用、供电、通讯、人防工程以及文物等时,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