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嘉峪关项目部
东兴铝业二期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第一责任人,应有以
班组为单位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
小组,与各班组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班组应接受以
项目经理为主的治安保卫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治安与保卫人员名单:
总负责人:白继鹏
领导小组成员:王彦鹏、高志发、鲁国鹏、马冲
门卫:张文亮;木工班:刘克壮;钢筋班:张伟
砼班:张天祥
3、施工现场的护厂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非施工人员
不得入驻现场。
4、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要求,并配备必须的防范
措施,建立存放、管理、领用、回收制度。
5、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
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嘉峪关项目部
二 0 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