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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管及各部门职责
一、董事长职责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
议,处理董事会权限内的事务, 重要问题应向下次股东大会报告。
2、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计划和投资方案。
3、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4、制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
股票、债券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拟订分(子)公司或部门
的合并、分立、解散方案,提出公司的破产申请。
6、指导本公司重大业务活动,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
包和转让,签署本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7、负责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及方案的讨论、研究。
8、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