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
及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办法
(讨论稿)
慈溪市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五日
第一部分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办法
类别 工地存在事故隐患 处罚数额
一、
安
全
管
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 (以教育登记卡及考
试卷为依据)。
出现 5 人或 5 人以上者,该段施工员按罚款额的(下同) 20%连
同受罚;
出现 10 人或 10 人以上者,工地质安员按 30%连同受罚;
出现 20 人或 20 人以上者,工地负责人按 50%连同受罚;
工地负责人强行安排者,工地负责任人按 100%连同受罚。
对工地每例每
出现一人罚款
50元
2、电工(含发电机工) 、焊工、机驾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每出现一人罚
款 500元
3、拆除工程无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方案(以书面方案为据) 。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