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工程结算,依照谁施工、谁负责催收工程款的原则,特指
定本制度。
2 、工程结算的依据
1)工程和劳务承包合同。
2)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
(3)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
4)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6)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
7)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3 、工程结算的内容:
1)工程价款结算,即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
程或分项工程, 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 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向施工企
业支付工程款项的经济行为, 包括预收工程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的
结算。
2)设备、工(器)具购置结算。
3)劳务供应结算,即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其他
有关部门之间,因提供咨询、勘察、设计、施工、运输和加工等劳务
而产生的货币支付行为。
4)其他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