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六中学项目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2013 年 9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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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做好财险综合楼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
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 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
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 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
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500元/天。
2. 每周日下午 3点的监理例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
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 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 无故
缺席的每人次处以 100元违约金,迟到 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 50元
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3.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