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和完善三级成本核算机构,围绕责任指标承包制确立
十七项成本包干指标,一是集团公司成立强有力的工程审计部和成本
核算组,专门负责审查项目成本制造数、工程预决算复核、定额分析;
二是分公司建立二级成本核算单位,明确分公司经营副科长、材料会
计、辅助总帐会计是分公司 (以项目部为核算基本单位 )成本核算负责
人;三是项目预算员、项目材料负责人是项目部成本核算负责人,预
算员也是项目成本制造数的制订者与监督者。
第二条项目接到正式图纸后,由分公司经营副科长组织项目预
算员、翻样及相关人员在 lO 天内编制出项目成本计划制造数,经
营副科长 5 天内完成复核后下达项目部,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审
计部审核。每拖延一天罚经营科副科长 100 元,由检查组和工程审
计部行使处罚权。
第三条项目部拿到图纸后,项目预算员必须在 10 天内交一套蓝
图给集团公司工程审计部,不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