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 )
3.6 建筑电气
3.6.1 在初步没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 (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 )
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
和版本号 );
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行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
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