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
组织事故抢救工作,以人为本,迅速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
任追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让
胡路区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
一、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安全事故, 指在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
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的
重大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特大
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
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