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文件
1 / 3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 点支承玻璃幕墙、单
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 准
(一)甲级
、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人民币。
()企业完成过不少于项大型或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技术人员条件
()专业配备齐全、 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 “主
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年以上从事建筑
幕墙设计经历, 并主持过不少于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项目管理人
员或注册机械项目管理人员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