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加固建设标准
建筑抗震加固建设标准
(供讨论使用的框架稿)
2009 年 5月
目 次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建设抗震加固设防目标
4 建设抗震加固方法应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地基和基础
4.3 混凝土结构
4.4 砌体结构
4.5 钢结构
4.6 其他结构(暂缺)
5 建筑装饰装修的修复标准
6 其他相关工程的修复要求
1 总 则
(试写稿)
1.0.1 为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包括以国有资金为主的投资),完善国有建筑抗震加固项目的科
学决策,实行精细化的管理、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使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
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国有工程项目:
1 地震灾后受损建筑的承载与抗震加固;
2 6~9度地区建筑抗震能力不足的加固。
本标准也可供其他权属建筑的抗震加固工程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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