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施工过程“三检”制度
为加强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规范工序质量行为,
提高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检”即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必须
自检;自检合格后与下一道工序班组进行交接检;交接检完成后,由
专职质检员进行专职检。 自检包含预检及隐蔽预检, 应作检查记录和
检查结论。交接检应有接收班组的检查意见和接收意见。 专职检形成
质量检查记录和相应验收批资料。通过“三检”控制“三工序”即监
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
二、“三工序”和“三检制”质量活动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验
收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每道工
序完成后 ,班组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和质量整改 , 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
每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在班组自检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组织班组
长和施工员对该分项进行质量检验。
三、工序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