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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行为评价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子项 评价标准
1 基准分 50 基准分 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 )企业加基准分 50分
2 业绩 20 近 2 年累计中标总额
最近 2年内累计中标金额排名第 1-10 名的得 20分;排名第 11=20名的
得 18.7 分;排名第 21=30名的得 17.3 分;排名第 31=40名的得 16 分;
排名第 41=50 名的得 14.7 分;排名第 51=60 名的得 13.3 分;排名第
61=70名的得 12分;排名第 71=80 名的得 10.7 分;排名第 81=90名的
得 9.3 分; 91-100 名的得 8 分; 101-150 名的得 6.7 分; 151-200 名的
得 5.3 分; 201-250 名的得 4 分; 251-300 名的得 2.7 分; 300 名以后
有中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