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探讨
2001年 12月 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 2001
年 30号),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简称指导意见)
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简称审核规范) 。通过反复学习,
理解,并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因素多,风险极高,控制难度大等特
点,笔者认为,正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特点,更应尽快建立职
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 一、遵循六大亮点,
达到最佳绩效为了达到最佳绩效,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转的全
过程,必须遵循《指导意见》中强调的六大亮点。这六大亮点正是我
们传统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 1、强调组织领导建立职业安全健康
委员会,参与有关活动,承担起相应的职能。最高管理者应对保护员
工的职业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在职业安全健康活动中起领导作用。
根据单位规模和活动类型,在征询员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