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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 兼顾质量和成本, 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
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
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委员会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
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临时管理机构。
(三)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招标采购部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
采购工作的人员。
(四)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5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
料(设备)由总裁主持招标,招标采购部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50
万以下(不含)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主持招标,招标采购部实施采购工作。
(五)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 10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
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10万元以下的,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