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监理实施细则
1、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
(1)主要装修材料及建筑配件订贷前, 施工单位应提出样品 (或看样) 和有关订贷厂家
情况以及单价资料, 向监理单位提出申报, 由监理工程师同设计、 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
订货。
(2)主要设备订贷前、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申报, 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定是否符
合设计要求。
(3)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 进场时, 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如不
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 应向施工单位说明原因, 并要求施工单位补做检查, 所有材料
检验合格证,均须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4)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 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砼和预制构件, 应按规定
方法进行抽样检验, 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 应进行分析研究, 采取措施
处理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5)凡标志不清或怀疑有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