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
1、建筑施工许可证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
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建设资金已落实;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当向发证
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