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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建质字〔 2005〕11号
各区质监站、市站各监督科:
各有关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
为了加强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将《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
量监督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OO五年八月十六日
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一、为了加强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法规及 《市
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通知》 (武建 [2005]150 号)文件精
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对建(构)筑物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5 米(含 5米)及虽未超过 5 米但
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并需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深基坑
工程,实施本细则。
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包括: 支护施工(喷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