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条 为使建筑物 (含构筑物 ,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
雷指施 ,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 ,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制定本规范。
第 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
置的防雷设计。
第 1.0.3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 ,应在认真调查地理、 地质、土壤、气象、
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 ,详细研
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 1.0.4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 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