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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一、规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一)建设单位
1、是否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要求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
设计。
2、是否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
性标准时,是否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是否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4、是否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
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
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是否更改
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5、是否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是否篡改或
者伪造检测报告。
6、在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是否同时验收建筑
节能实施情况;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是否注明
建筑节能实施内容。
(二)设计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设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