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种 作 业 管 理 制 度
(1)、为加强项目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人员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
业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类别:
①电工作业类、 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类、
③起重机械类、 ④作业场所内部机动车辆驾驶类
⑤登高架设作业类、⑥压力容器操作类、
⑦爆破作业类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年龄范围在 18-55岁 ②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③身体健康 ,无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④公司女工保护制度中规定的女工禁忌类工种,女工严禁从事。
(4)、特种作业操作的基本要求
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 必须持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下发
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 外聘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理论
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项目部外聘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向公司劳资部门申报、备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