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所接受贵院委托( [2005] ××委鉴字第×××号),对×××酒店建筑装饰
(含水电)工程造价进行造价鉴定。 诉讼当事人提供的所有工程文件及资料应反
映
工程的实际情况, 并对工程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按照国
家
基本建设有关法规、 诉讼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后列鉴定依据, 结合现
场
踏勘,我们对上述资料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酒店建筑装饰工程位于××市×××路×××号,建筑面积约 5600 平
米。一层为大厅、商务中心,二层以上为客房、会议中心。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酒店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装饰工程公
司,设计单位为×××装饰工程公司。 诉讼双方均未提开工、 竣工报告,暂按被
告
提供的××日报刊登的×××酒店开业日期, 即××××年××月××日计算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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