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抹灰工程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时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
足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个自然间 (大面积房间和走廊
按抹灰面积为一间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并不得少于间;不足间时应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