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调整了两
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 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 系统
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 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
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
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
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