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院设计总负责人工作
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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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负责人工作手册
一, 设计总负责人任职条件
1, 民用建筑项目
所管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院管项目设计
总负责人由院技术部指定的院副总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具体详
见上设院字﹙ 2008﹚4号(关于发布《各设计部门主要技术岗位人员名单》
的通知)。
2, 工业建筑项目
所管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担任;院管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由院技术部指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
师(主任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担任。具体
详见上设院字﹙ 2008﹚4 号(关于发布《各设计部门主要技术岗位人员名
单》的通知)。
二, 设计总负责人岗位责任
设计总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设计的主持者和全过程的组织者,按设计控制程
序组织开展工作,对设计进度和项目总体质量负责。由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
任,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