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确保在施工
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
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 设
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
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应按国家有关
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 以及其他防止触电
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