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
责
任
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文
件精神,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
身制,结合我市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制定项
目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全面负责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责任书。
一、责任总目标
1、 德信·国际广场住宅 1 号楼 项目质量安全总目
标:工程质量达到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等规定的验收合格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
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
检测资料应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
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JGJ5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