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一、它的立法依据是《宪法》和《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二、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它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
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的新建、 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
关活动及政府实施对这些活动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不
分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和类别,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它的
调整对象,是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单
位和个人,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的政府及其主
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
四、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5条,主要规定立法目的、 依据、适用范围、
调整对象、安全生产方针、责任主体和鼓励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