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3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
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
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
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
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