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
程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有序顺
利施工,实现建设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控制目标,提高投资效
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结合集团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均股
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建
设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查、审批的管理工作,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工程开工是指经集团公司批复初步设计的工程建设项
目,具备开工条件后的主体工程开工。
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履行开工报告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工程方
能开工。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申请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
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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