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绪 论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招标投标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最直接手段,很多的国际竞争通过招投标
完成。因此招投标在国际竞争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为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投标活动在各领域被广泛应用。各国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招投标行为,并
加以规范。尤其在利用国家融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以及
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等项目的建设中,
各国以强制招标的方式对采购方式加以限制,充分保护公共利益和资源配
置的效率。
我国招投标的法律法规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由于正处在社会主义经
济的初级阶段,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基本由政府投资,
少数由社会机构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也由政府作为偿债主体,因此在本质
上说还是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如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达到资源最佳
配置的效果,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