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 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会员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以及
日常管理中积累的行业信用信息,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对会员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活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参与,不
增加企业负担。
第二章 评价原则
1. 企业自愿申请原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目的是提高会员企业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
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会员企业的信用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
发展。在这个目标下,会员企业可自愿向协会申请信用等级评价。
2. 科学评价、公开透明原则。协会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要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3. 为会员企业服务原则。